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青龙山镇位于通辽市奈曼旗最南部,地理位置优越。南与辽宁省阜新市接壤,是奈曼旗与周边省市发生横向经济联系的窗口。青龙山镇距沈阳市252公里,距奈曼旗政府所在地及京通铁路65公里,与周边大中小城市阜新、北票、朝阳、赤峰、锦州等最远距离不超过260公里。省道大阜线从境内南北纵向穿过,与各市均有国道或省级公路相连,交通十分便利。青龙山镇总土地面积61.5万亩,其中耕地13.1万亩,林地22万亩。镇政府下辖29个行政村,108个自然屯,总户数6,969户,人口近28,000口人,其中镇区人口3000人。2003年青龙山镇财政总收入308.62万元,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456元。粮食总产量0.54亿斤。